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于2020年1月8日制定发布了《上海市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沪市监规范﹝2020﹞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为止。《办法》实施近5年来,本市各地标委布局不断优化,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为持续加强对本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该《办法》条款、内容均不作修改,延续有效。现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26日(星期四)前反馈我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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