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加强本市药品监管工作法治化建设
近日,市药品监管局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沈国明、吕红兵、沈福俊、宋濂溥、毕玥、唐民皓、朱宏传、刘建平等八位同志被聘任为市药品监管局法律顾问,局长闻大翔、副局长张清、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马超黎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闻大翔局长指出,今年是药品监管的立法大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继颁布。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制修订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市人大也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列为五年立法规划。法律法规在为药品监管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的同时,也对监管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因此,我局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从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积极全面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工作责任。他要求,全系统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视法律顾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提升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效果。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我局首席法律顾问沈国明表示将和其他顾问专家一起,为本市药品监管系统的法治化建设当好参谋助手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