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8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特此公告。
附件: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序号 |
名称 |
植物名/ 动物名 |
拉丁学名 |
所属科名 |
部位 |
备注 |
1 |
当归 |
当归 |
Angelica sinensis(Oliv. )Diels |
伞形科 |
根 |
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
2 |
山柰 |
山柰 |
Kaempferia galanga L. |
姜科 |
根茎 |
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
3 |
西红花 |
番红花 |
Crocus sativus L. |
鸢尾科 |
柱头 |
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在香辛料和调味品中又称“藏红花” |
4 |
草果 |
草果 |
Amomum tsao-ko Crevost et Lemaire |
姜科 |
果实 |
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
5 |
姜黄 |
姜黄 |
Curcuma longa L. |
姜科 |
根茎 |
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
6 |
荜茇 |
荜茇 |
Piper longum L. |
胡椒科 |
果穗 |
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 |
备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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