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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0 02:53   浏览:801

沪市监规范﹝2019﹞15号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现将《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2020.1 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 沪市监规范﹝2019﹞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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