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监食经〔2020〕54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食品经营安全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帮助指导和培训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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