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0-04-21 10:45   浏览:39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疫情期间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等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市网信办决定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突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网络平台等执法重点,强化执法联动,建立市区两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执法的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加强社会宣传、加强信息报送等方式,及时曝光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方案》要求,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场所周边应当设置隔离警示标识,严禁任何野生动物及制品运进或运出场所,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相关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

《方案》要求,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本市农(集)贸市场内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本市餐馆、饭店和熟食店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在网络平台上线上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商品信息;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重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自2月6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7675人次,开展执法联动922次,检查经营场所49162户次,检查经营户83760户次,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598个次,指导督促本市105家相关电商平台按照公告要求下架、屏蔽野生动物信息,累计下线相关店铺2401家,发现、下架(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29600条。配合绿化市容部门关停了全部66家商场内的萌宠店、室内动物园、室内农场,隔离饲养繁育场所58个。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