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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11:01   浏览:436

沪市监特食〔2020〕91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和健康权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等规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指南(试行)》,用于指导本市保健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管理,依法诚信经营。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0年3月2日


附件:
1583111982599178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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