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监特食〔2020〕127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市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中原料提取与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管理,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管理指南》。
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指南要求,督促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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