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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示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7 09:40   浏览:304

中绿体〔2020〕30号 


有关绿办(中心): 

  2019年,中心在6个省启动了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示范行动(以下简称“示范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探索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的机制和模式,推进标准落地生根,中心决定今年在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四川和新疆兵团等7个地区继续开展示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行动,将标准化繁为简,指导基地、企业和农户按标生产,全面提升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企业的质量保障水平。同时,研究探索推进规程“进企入户”的机制和模式,为全面开展规程“进企入户”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以当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为依托,以产销对接的绿色食品企业为重点,要求对应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入户全覆盖。同时,选取当地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作为示范行动实施主体,打造一批示范代表性强、影响力广、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典型样板,深入探索规程“进企入户”的好模式、好机制,示范引领标准化生产。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中心统一制定的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和企业生产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制定通俗易懂、方便实用、操作性强的农事操作历,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三)鼓励创新,汇聚合力。鼓励示范地区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大胆探索新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示范形式。充分发挥当地农技推广部门、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和技术专家的作用,助推示范行动高质量完成。 

  三、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务实高效的组织领导是确保示范行动高质量完成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将示范行动纳入当地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证后监管及基地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之中,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分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突出特色,确定实施主体。各地应结合中心已制定的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当地优势产业,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开展示范行动;同时,选择2~3个主导产业,3~5家重点企业作为示范行动的实施主体。 

  (三)化繁为简,提供便民服务。各地要强化服务意识,本着“服务企业,服务农民”的思想,指导、帮助企业和农民认真践行农业绿色发展理念。各地应积极组织专家、生产技术人员,将相关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方便实用、操作简便的明白纸,鼓励将规程印制成挂图、农事操作历、单行本、明白纸,统一发放给基地、企业和农户,也可将规程关键技术点做成标识牌树立在田间地头,或制作宣传版面,以趣味科普、图画等多种形式置于基地田间地头、企业厂房等,便于生产者使用和查询。 

  (四)结合业务,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与基地建设工作结合。基地建设的实施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地要充分发挥县级人民政府的作用,将规程严格落实到基地的实际生产中,将其作为基地创建的重要条件及基地现场检查、验收、年检、续报的重要内容。 

  二是与标志许可审查工作结合。将规程的编制原则、要求、规范纳入内检员和检查员培训内容;引导绿色食品申请人将规程作为其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的主要依据,并转化为企业、农户生产的作业指导书;申请人生产技术规程的编制和实施作为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核的重点内容。 

  三是与证后监管工作结合。将规程作为年检和督导检查的必要内容,对于未使用规程的企业和农户,应主动推广并引导其使用规程,规范生产。 

  四是与绿色防控、绿色生资、农技推广、有机肥替代行动等农业农村重点项目结合。将绿色食品理念、规程融入到相关政策性支持项目工作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五是与品牌扶贫工作结合。通过实施示范行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助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脱贫。 

  请相关绿办按照示范行动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筹划,抓紧落实,有序组织好当地的示范行动,并于 11月底前向中心报送示范行动总结报告。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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