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表彰在标准化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8月29日原质检总局、标准委发布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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