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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6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09 07:03   浏览:430

刘佳音、张黎萍、张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上海市民食品安全,加强果蔬农药残留检测信息披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提案调研充分,客观分析了当前食用农产品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并提出了相关的监管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方法。

  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是市民日常生活中十分重要的食品消费之一,农药残留问题倍受市民关注。作为一个常住人口超过2400万、近75%食用农产品来自外省市的特大型消费城市,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建立追溯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15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市政府第33号令)。《办法》明确了对蔬菜、水果等9大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在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14类场所实施信息追溯管理。建设了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要求,及时录入和上传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总体设计采用“1+N”的设计思路,即一个统一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及“N”个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组成。市民可以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截止目前,共有约6万家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追溯体系,累计可查询追溯数据约13亿条。截止2019年底已完成16197家应追溯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覆盖率与上传率100%的目标。

  二、加大抽检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近年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和信息追溯管理的基础上,非常重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对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和监督抽检的力度,形成了以企业自检、基层快检、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为一体的立体风险防控网。一是鼓励企业开展自检。为加强对进沪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近年来,我们以试剂补贴的形式,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等经营企业开展快速检测,第一时间发现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2019年,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共快检食用农产品163万批次。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快速检测。各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管的同时,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2019年基层市场监管所共快检食用农产品19.58万件,问题发现率0.25%。三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近年来,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力度。2019年共抽检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21419件样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9.12%,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均已依法核查处置。

  三、开展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近年来,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我保护的能力,我们在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定期在官网发布监督抽检信息。我局固定每周三通过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及各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信息,同时针对抽检不合格指标进行分析,并开展消费指导。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科普站。本市自2016年起,陆续在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街道服务中心等建立食品药品科普站。目前,全市已建成食品药品科普站170家,覆盖全市16个区。科普站具备阅读区、展示区、现场服务区和互动体验区等,能为市民提供食品快检、食品安全常识、相关食品信息追溯查询等服务。已建成的170个科普站中,65%以上的科普站配置了食品安全快检站,定期向居民免费开放;居民在家门口就能通过快检初步判断自己购买的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三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六进”(社区、农村、校园、机关、工地、企业)宣传活动,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对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答疑解惑,通过与媒体合作,开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等。

  为保证上海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加强对水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针对你们提出的三点建议,现结合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

  为推进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方案》要求,在试行的主体上,选择农产品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试行品类上,选择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主要农产品先行开展试行,如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并规定了合格证的基本样式,明确了企业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

  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同时,将积极与农业部门做好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形成执法管理合力。

  二、完善信息追溯,扎实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我们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引导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超市卖场等大宗食品经营企业与外埠优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产销对接;加强食品供应外延基地建设,落实对外延基地的飞行检查制度;大力推广二维码追溯,进一步提升追溯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与一致性,提升市民查询的便捷性。

  三、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2020年将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食品安全“六进”等科普宣传活动,定期向居民开放食品安全快检室。所有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的地址及开放时间,将在上海市食品安全网上予以公示,方便市民就近进行食品快速检测和科普知识宣传,推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每一个居(村)。同时,及时公布水果蔬菜监督抽检信息,为市民提供专业指导和消费参考。

  再次感谢你们对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局将积极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美好愿望作为努力方向,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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