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上午,为进一步督促本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市药品监管局根据近期监督检查情况,约谈了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不到位的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市药品监管局郭术廷副局长出席,市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处,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和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参加约谈。
化妆品监管处通报了约谈事由以及对企业监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化妆品质量安全,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要切实深入查找原因,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计划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影响产品质量隐患的,建议企业先主动停产,消除风险。要求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维护本市化妆品行业形象。
被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表示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防控质量安全风险。承诺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增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
郭术廷副局长严肃地向被约谈企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产品质量风险因素,要求企业逐条梳理自查,积极整改,切实承担起产品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他指出,本市化妆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严格执行供应商遴选、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设备管理、产品检验及留样等管理制度。二是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要重视和支持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要尽好责、把好关。三是要加强全员、全环节、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让每一名员工树牢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他指出,市委市政府正在推进“上海制造”“上海购物”等四大品牌建设,对化妆品产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同时《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行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监管更加严格,飞行检查和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希望本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在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推动本市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