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市局业务受理中心,机场分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沪府令2018年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0〕11号),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后续监管检查流程,现将《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原《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废止。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沪府令2018年4号)、《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0〕11号)等有关规定,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后续监管。为规范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履职到位,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
《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沪府令2018年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0〕11号)
二、检查对象
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对象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完成资质认定审批的检验检测机构,范围为被审批人本次告知承诺的被审批项目,在同一检查周期内的多次告知承诺事项可合并开展。
三、工作分工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负责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及业务指导。
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受理中心(以下简称“业务受理中心”)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组织协调技术评审机构、区市场监管局组建检查组具体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检查,督促相关工作进度,做好资料汇总、审核、归档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并依据职责对在监管中发现涉嫌存在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违反承诺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被审批人开展执法检查及相应处理。
四、检查形式
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按照告知承诺类型的不同,分为“现场检查”和“文件检查”。
现场检查:承诺内容需通过现场核实的(如首次、扩项、复查、场所变更等),应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由2名及以上评审员和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组成,组长一般由主任评审员担任。
文件检查:承诺内容可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查证的(如标准变更等),原则上实施文件检查。检查组由2名及以上评审员组成,组长一般由主任评审员担任。
五、检查要点
对照《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标准、技术规范,对被审批人承诺内容的符合性(包括: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以及行为合法性进行检查。
六、实施步骤
(一)检查任务安排
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会同业务受理中心,根据资质认定告知承诺许可工作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分批次安排后续监管检查。对于机构首次申请或者检验检测项目涉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应当及时安排后续监管。
(二)检查计划制定
业务受理中心根据工作要求,组织相关技术评审机构,根据专业领域随机抽取资质认定评审员,并编制检查计划上报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审核。经审核确认后,业务受理中心将检查计划发送机构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应及时明确监管人员,会同评审员组成检查组。仅开展文件检查的,由检查组进行书面检查,检查计划不再发送区市场监管局。随后,向被审批人下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通知书》(附件1)。
(三)检查任务实施
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的,由检查组赴被审批人检验检测场所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违反承诺或其他违法行为,可联系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增派执法人员参与调查取证。
检查方式为文件检查的,由检查组对被审批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检查。
具体检查要求按照《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实施细则》(另行印发)执行。
(四)检查结果分类
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检查结果分为符合、不符合。
1.符合: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被审批人存在问题,检查情况与承诺内容相符。
2.不符合:检查过程中发现被审批人存在问题,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向被审批人出具《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整改通知书》(附件2),并要求被审批人限期30个工作日进行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被审批人涉嫌存在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违反承诺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填报《风险监控单》。
(五)检查结果上报
检查后上报: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报送技术评审机构,由技术评审机构进行初审及汇总,并经业务受理中心审查后上报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如有《风险监控单》,应在检查当天报送业务受理中心,并抄报技术评审机构。业务受理中心应在收报后2个工作日内对风险内容进行审查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
整改后上报:检查组将整改结果报送技术评审机构,由技术评审机构进行初审及汇总,并经业务受理中心审查后上报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
七、结果审核及处理
1.对于上报的检查结果,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对结果汇总情况及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确认通过。如审核不通过,退回业务受理中心重新处理。
2.对于上报的风险监控信息,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对风险监控情况进行评判确认,并将有关案件线索转区市场监管局或执法总队进行执法检查及相应处理。
3.对于上报的整改结果,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对整改确认情况及整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确认整改通过。对逾期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本次行政审批决定,并组织执法总队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及相应处理。如审核不通过,退回业务受理中心重新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告知承诺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抓出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严格依法开展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工作,对在后续监管中发现的被审批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落实信用监管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和竞争环境,维护检验检测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三)及时反馈信息,加强部门联动
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应加强对问题的梳理分析,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畅通联系渠道,加强信息互通,按时反馈有关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部门间联动,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监管重点,共同构筑综合监管格局,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附件:1.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通知书
2.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整改通知书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通知书
NO.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于 年 月 日,由 等同志对你单位审批日期为 年 月 日的告知承诺事项,进行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机构地址: )。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无理由拒绝。
注意事项:
此次检查,以□文件检查、□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检查时,如检查人员少于2人,或未出示本通知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对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你单位有权控告和检举。本次后续监管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对后续监管过程有任何异议或疑问,可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询问或反映。
联系电话: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机构,一份抄送 区市场监管局,一份归档。
附件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
整改通知书
NO.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经对你单位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检查,发现存在相关问题(详见整改问题清单),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告知如下:
①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被审批人应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检查发现的问题若涉嫌存在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违反承诺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将移送相关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及相应处理。
②整改完成后,相关整改材料应交检查组组长进行初步确认。逾期不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资质认定部门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被审批人自行承担。
(另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整改问题清单NO. )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 (机构盖章)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机构,一份归档。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
整改问题清单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NO.
检查序号 |
存在问题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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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机构,一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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