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巨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上海市消费环节白色污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中关于白色污染治理的建议,对提高社会环保意识,改善白色污染现状,构建联合治理机制,具有较强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经我局与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法规
2008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于当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及相关部门职责。2019年1月,市人大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今后,我局将继续与各单位一起,总结治理经验、梳理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本市白色污染治理法规体系。
二、依法履职,加强市场监管
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不断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2019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3件。同时,采取监督抽查方式,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塑料制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2019年共抽查280批次,其中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检出率2.86%,监督抽查结果已及时向社会公告,不合格的产品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今后,我局将继续指导各区局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三、落实政策,推进弃物回收
近年来,本市不断提升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营,督促各区加快制定和落实区域性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并鼓励各区创新制定和实施面向废玻璃、废泡沫、杂塑料、杂纸等特定品种的补贴政策。自2018年起,市绿化市容局不断深化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促进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张、废旧衣物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成了约1.5万个可回收物交投服务点、170个中转站、10个集散场,并培育了50家可回收物主体企业,2019年12月全市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已超过6200吨/日(全年日均回收量为4049吨),其中主体企业回收量约占50%。
四、形式多样,加强环保宣传
在白色污染治理过程中,本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科普宣传,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引导市民减少塑料袋使用量和规范投放塑料垃圾。2019年全市垃圾分类各类新闻报道达到1.8万篇次,举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集中培训1.6万余场次,培训150万余人次;完成居民入户宣传1718余万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万份。同时,鼓励广大中小学积极探索在校本化专题教育课程、研究型课程、主题式综合活动中把塑料垃圾分类和白色污染治理等垃圾分类、治理等相关知识融入其中,设计、安排更多符合学生年龄特征的相关学习内容,并结合青少年科技节、环保主题宣传月,中小学校在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幼儿园在各类游戏活动中开展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
五、积极探索,引导源头减量
自2008年以来,本市积极贯彻落实“限塑令”,强化塑料袋合格合规生产、流通、使用,完善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处置体系,推进塑料包装源头减量和环保替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超薄塑料袋在部分菜场农贸市场仍有使用,快递外卖塑料包装使用量迅猛增长,塑料包装袋替代产品有限等问题。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引导本市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利用市场力量推动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绿色回收等多维度全链条的资源节约和环境绩效提升,促进电商快递企业及其包材供应商加大绿色包装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开展塑料原件再制造和再利用探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本市白色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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