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练摊”有新规定。2015年施行的《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今年年底将到期,新修订的办法将从下个月开始施行。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办法为推进“早餐工程”和服务夜市经济进行了调整。
相比修订前,修订后的办法更重视群众需求。市食药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以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境等为前提,区政府可根据区域实际,结合群众需求,对食品摊贩经营活动集中的区域(点)进行评估,科学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
新办法还加大食品摊贩鼓励支持力度。具备良好的食品生产加工、冷链配送、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食品安全追溯能力和食品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上海支持其从事食品摊贩经营,自建系统或委托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线上订购、线下自取”等便民业务。
2015年至今,上海各区累计发放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4561张。“食品摊贩只是一个起点,希望越来越多的经营者能够‘转正’,获得食品经营许可后,进一步规范经营,发展壮大。”市食药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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