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精神,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情况,现就废止和修订一批本市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与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地方计量检定规程《JJG(沪)48—2005 程控数字电话交换机计时计费装置(系统)检定规程》《JJG(沪)38—2007 膜式燃气表现场检定规程》《JJG(沪)50—2007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现场检定规程》《JJG(沪)51—2007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现场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JJF(沪)1—2015 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即日起废止。
二、本市地方计量检定规程《JJG(沪)54—2015 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检定规程》《JJG(沪)49—2007 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现场检定规程》修订为计量校准规范,相关修订工作分别由原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检定规程)和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直接接入式电能表检定规程)牵头承担。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0年12月24日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