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核心职能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上海打赢“双战役”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20年工作情况
1. 落实中央和上海重大任务。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迅速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为上海防疫工作提供了安全、有序、平稳的市场氛围。在临港新片区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最大程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促进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滚动实施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事项40余项。圆满完成第三届进博会保障任务。
2. 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在全国率先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国务院通报表扬。率先实施一批行政审批改革,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在全国复制推广,酒类批发零售实施告知承诺制并下放各区办理,向浦东新区下放8个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许可审批事项。2020年,全市新设企业41.79万户,同比增长13.7%,日均新设企业1665户,同比增加12.8%。全市共有市场主体292.9万户,增长8.3%,其中企业241.9万户,增长9.6%。
3. 着力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发布全国首个《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地方标准,办结反垄断案11件。深入开展整治“市霸行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围绕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价格欺诈、医药购销、教育培训等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市已办结案件2.2万件。处置投诉举报咨询150万件,召回缺陷消费品50多万件。
4. 着力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完成《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制度修订,完成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1.15万家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监督抽检食品4.9万件。B5生物柴油加油站增加到313座,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高度肯定。完成全市疫苗数据与国家疫苗追溯系统对接,完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分级。开展儿童学生用品、消防产品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完成98类产品监督抽查。智慧电梯二维码基本实现全覆盖,接入具有远程监测功能的电梯1.2万台。
5.有效助推企业竞争力提升。推出加强质量品牌建设23条政策措施,“上海品牌”认证获证企业增加到79家,培育“上海标准”10项。“全国智能网联汽车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落户上海。建成船舶与海工装备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建成全国首个工业互联网领域“国家质检中心”。组建“一带一路”国际技术服务认证联盟。建立科技园区商标品牌创新基地,形成虹桥商务区知识产权“一揽子”服务方案。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4.1万件,增长10.9%;商标有效注册量166.3万件,增长17.8%。
6.着力提升市场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法制建设,推动《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完成修订,推动《上海知识产权条例》立项项目正式立项。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2.0版,市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强化信用监管,推动涉企信息公示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4.8%,累计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8.3万户。增强科技赋能,加快构建由五大系统、二十七个子系统组成的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智慧电梯与“一网统管”平台、市场监管总局电梯追溯系统、智慧物业对接。在全国率先成立公共数据、信息安全地标委,发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地方标准14项。
二、2021年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助力构建“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新发展格局。
1.推进集成创新,扎实保障重大任务。发挥市场监管核心职能作用,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在商事登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市场监管全环节加大改革力度。深化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推动统一规则标准体系,推动长三角集成创新。继续做好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保障工作,积极放大进博会溢出效应。
2.推动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成果,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企业跨区迁移登记流程。深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改革。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办理流程。加快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改革。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一企一证”和“告知承诺”改革,有序承接市场监管总局下放的审批事项。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市场领域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环保督查、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网络直播行业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争取在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上有新的更大的突破。强化联合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惩戒实施,以信用监管推动市场协同治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上海各行政部门、长三角各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争取累计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打造全国消费维权区域合作的样板和标杆。
4.完善监管体系,筑牢市场安全防线。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区域合作,协调推动食品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协力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加强临床试验和应急审批的药械产品监管,深化药品质量安全、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做好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不断完善监督抽查机制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体系。巩固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格局,丰富智慧监管场景应用,强化隐患排查闭环监管。配合做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加装工作。
5.强化创新引领,支撑企业转型升级。起草新一轮上海质量发展纲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区”建设。扩大“上海品牌”认证影响力,力争获证产品和服务项目超过150项。完善国际标准化工作路径,力争主导制定国际标准15个,推出10项以上“上海标准”,在智能网联汽车、3D打印等新经济领域筹建地标委,把上海打造成为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积极培育海洋动力装备、智能测控装置等重点产业领域计量测试中心,确保在沪国家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突破60个。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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