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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从港口提货至“第一存放点”冷库实施预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4 11:31   浏览:469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各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企业:


为有效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输入风险,按照 “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的工作部署,现决定对从上海口岸入关,进入市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进入市内“第一存放点”冷库前实行预约管理。已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除外。请各部门、各企业严格落实入库预约、到库确认等闭环管控措施,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附件:《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从港口提货至“第一存放点”冷库实施预约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从港口提货至“第一存放点”冷库实施预约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有效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输入风险,按照 “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的工作部署,现决定对从上海口岸入关,进入市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进入市内“第一存放点”冷库前实行预约管理。已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除外。

一、相关企业在提货前,需向所要进入的“第一存放点”冷库进行预约。(网址:www.singlewindow.sh.cn,微信公众号: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预约时,相关企业须按要求如实填报货主、车辆、司机、货物流向等信息。“第一存放点”冷库对预约信息予以确认后,相关企业根据预约提示,至上港集团确认提箱时间。

二、相关企业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运输企业应当保证运输车辆GPS的正常运行,提货时应督促指定的运输车辆开通GPS,按要求运至“第一存放点”冷库;“第一存放点”冷库接收货物时,应核对预约信息,对未经预约违规入库、超时运输、未按预定信息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为预约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阶段,上港集团对于相关企业未经过预约、直接提离港区的申请予以受理。自2021年1月15日零时起,对未经预约确认的提货申请,上港集团不再予以受理。

四、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第一存放点”冷库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第一存放点”冷库严格落实入库预约、到库确认等闭环管控措施。

五、进口冷链食品“第一存放点”冷库名单将在预约平台(网址:www.singlewindow.sh.cn)予以公示。


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附件:进口冷链食品“第一存放点”冷库预约流程


1、预约人(冷链食品经营企业或其委托人)通过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众号(二维码附后,以下简称“单一窗口”)或网站(www.singlewindow.sh.cn),进入预约系统进行操作。预约人已使用上海电子口岸箱管系统、亿加数据的,可直接在原系统中进入“进口冷链入库预约系统”(以下简称“预约系统”)。

2、预约人在预约系统中以集装箱为单位,选择需前往的“第一存放点”冷库并补充填写相关信息。

3、“第一存放点”冷库通过“沪冷链”小程序对上述预约信息进行确认。

4、预约人可通过预约系统查看预约结果及处理状态。预约系统也将同步向预约人手机推送预约结果。

5、 预约人确认预约成功后,即可至港区办理提箱手续。

6、 预约人需明确告知冷链集装箱运输人在运输途中全程开启GPS设备。

7、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单一窗口热线电话400-821-2199或通过单一窗口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问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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