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处室、执法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掌握本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本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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