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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加强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01:15   浏览:488

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规范化建设,防止现场评审自由度过大、评审尺度不统一、遗漏评审事项等问题,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局)组织本市有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机构和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文件,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指导书》(以下简称《工作指导书》)。为实施好下一步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规范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书》主要内容

    《工作指导书》明确了资质认定评审组应遵守的纪律和行为准则,评审组组长和组员的分工要求;根据现场评审的类型,细化了相应的现场评审流程和各环节评审的内容;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用要求和食品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补充技术要求,增加了现场评审检查表;确定了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检测项目和检测能力的规范化表述。

    《工作指导书》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二、做好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规范化工作

    自2021年5月1日起,各评审组应按照《工作指导书》要求,组织实施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填报现场评审检查表

    在现场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应根据评审情况,认真填写相关现场评审检查表,并将检查表作为现场评审报告的组成部分,在评审完成后一同提交。

    2.统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述

    各评审组应按照《工作指导书》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表述规范》要求,确认可纳入资质认定许可范围的检测能力,并修改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的检验检测项目类别、产品名称、检测参数、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等内容。

    3.做好现场评审工作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严肃现场评审纪律,加强对现场评审廉政情况的监督,各评审组完成现场评审后,应提醒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工作纪律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并由机构将表格封存后交由评审组带回。技术评审机构每月底将当月评审组带回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工作纪律情况反馈表》汇总后交市局行政服务中心。评审组和技术评审机构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拆封机构提交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工作纪律情况反馈表》。

    三、组织开展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规范化培训

    市局将于4月中旬,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本市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机构和评审员开展现场评审规范化首次培训,并于今后工作中视情开展有关补充培训。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机构后续也应积极做好对机构签约评审员的日常培训,督促评审员熟练掌握《工作指导书》的各项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现场评审工作质量。

    《工作指导书》篇幅内容较多,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市局官网公开并提供下载,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工作纪律情况反馈表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 
16176895178017271.doc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指导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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