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酒类等。抽检样品共计459批次,其中合格458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铅),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1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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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食糖信息(合格).xlsx 调味品信息(合格).xlsx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信息(合格).xlsx 蔬菜制品信息(合格).xlsx 蔬菜制品信息(不合格).xlsx 酒类信息(合格).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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