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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9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3号)

发布时间:2021-08-05 10:54   浏览:384

  针对抽样检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为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知丽染发膏(棕色)等9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为假冒化妆品(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9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1年7月29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3号通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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