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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本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09:11   浏览:1236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1-0021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食品〔2021〕9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促进中心、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各相关高校,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有关学、协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组织制定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和《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并就推进本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

学校是形成营养理念、培育健康习惯的关键场所,做好学校营养健康工作事关一代人的成长。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摆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位置,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健康观、教育观、成才观。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按照《指南》对标对表,积极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在统筹提升疫情防控水平的基础上,全力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

二、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指南》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各市级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资源统筹,并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成效作为合理膳食行动和《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等工作的重要考核评价指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度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协同机制,合力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

各部门要建立例会机制,及时通报会商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困难等。各区要以四部门联合指导的形式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申报,由区教育局选定不少于1家学校作为区级示范建设点报市级部门备案,以点带面,全面推广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提升青少年的营养健康获得感。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联合指导联络人和示范建设点名单反馈表(见附件2)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并抄送相关主管部门。

四、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要不断完善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检查等工作机制,每年对中小学校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指导培训,确保《指南》理解准确、执行到位。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总结辖区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进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 田晨曦,电话:23117896

电子邮箱:shspc@wsjkw.sh.gov.cn

市教委 姜兴文,电话:23116749

市市场监管局 张仁伟,电话:64220000-2005

市体育局 葛珺,电话:63278995



附件:1.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

          2.联合指导联络人和示范建设点名单反馈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上海市体育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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