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理局(NPRA)发布NPRA/PPPK/01/04号公告,修订2020-1号法规(即《马来西亚化妆品管制指南》)。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指南附件二(化妆品中禁用成分清单),新增甲醛(Formaldehyde)、二丁基锡氢氧化硼(Dibutyltin hydrogen borate)等四种物质;(2)修订附件三(化妆品中限用成分清单),新增万寿菊提取物/万寿菊油(Tagetes patula flower extract/Tagetes patula flower oil),并规定该物质的使用条件和限制,具体见下表。该修订自2022年3月8日起生效。
物质名称 |
使用范围 |
最大用量 |
其他限制条件 |
---|---|---|---|
万寿菊提取物/万寿菊油(Tagetespatulaflowerextract/Tagetespatulafloweroil) |
a.驻留类化妆品 b.淋洗类化妆品 |
a.0.01%b.0.1% |
对于a和b:提取物/油中的α-三噻吩(terthiophen)含量≤0.35%;对于a:不可用于防晒类和专用于暴露在自然/人造紫外线下的产品。对于a和b:如与印加孔雀草(Tagetesminuta,条目324)或孔雀草(Tagetespatula,条目325)混合使用时,则终产品中万寿菊成分的总含量不得超过最大用量列所标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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