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包括: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罐头、可可及烘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65批次,其中合格66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水产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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