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RDC No521、IN No75号文件,前者修订了“洗浴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中使用物质清单”,后者拟制订发用化妆品法规附件“允许在化妆品中拉直或卷曲头发使用的化学品名单”。部分内容如下表所示:
化学物质 |
最大使用量 |
其他要求 |
应显示在成品标签上的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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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铅 |
0.6%以铅计 |
(1)远离儿童。(2)避免眼神交流。(3)怀孕期间不要使用。(4)使用后彻底洗手。(5)含有醋酸铅。(6)不用于染睫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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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苯三酚 |
3%,最高pH3.5 |
用于拉直和染发的产品。 |
用大量的水冲洗,直到产品完全去除。其他警告:(1)本产品可能导致刺激或过敏。(2)含有邻苯三酚。(3)不要在睫毛、眉毛和烟道上使用。(4)远离儿童。(5)戴合适的手套。(6)光滑和染色头发。 |
甲醛和多聚甲醛 |
0.1%(在口腔卫生产品)0.2%(其他产品)(甲醛计) |
禁止在可喷洒系统(如气溶胶和喷雾剂) |
含有甲醛(仅针对最终产品中浓度大于0.05%) |
甲醛 |
5%(甲醛计)美甲产品 |
(1)用油保护角质层。(2)含有甲醛(仅针对最终产品中浓度大于0.05%)。 |
文章来源: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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