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1/1408号法规,修订欧条例盟(EC) No 1881/2006《关于某些食品中托烷生物碱(以阿托品和东莨菪碱之和计)最高含量的法规》,修订的主要限量如下:
指标 |
产品 |
限量(μg/kg) |
---|---|---|
托烷生物碱 |
加工谷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含小米、高粱、荞麦或其衍生产品 |
阿托品:1.0;东莨菪碱1.0 |
小米、高粱的碾磨产品 |
5.0 |
|
荞麦碾磨产品 |
10 |
文章来源: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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