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的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如何建设……针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人民网财经梳理了相关文件内容,并结合权威机构专家学者观点进行解读。
一问:统一大市场“统”的是什么?
《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二问:为何要加快建统一大市场?
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统一大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加快联通,要素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但也要看到,实践中还有一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比较突出,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不完善,商品和服务市场质量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不统一,超大规模市场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全国大循环,则成为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
上述负责同志表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产业升级的现实需要;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是释放市场潜力、激发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
三问:统一大市场应该怎么建?
《意见》明确,立足内需,畅通循环。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市场资源优势,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立破并举,完善制度。从制度建设着眼,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用足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让需求更好地引领优化供给,让供给更好地服务扩大需求,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
系统协同,稳妥推进。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科学把握市场规模、结构、组织、空间、环境和机制建设的步骤与进度,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增强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经济安全的能力,有序扩大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四问:统一大市场是不是重提“计划经济”?
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中央统一计划经济,两者有本质的不同。
近期,市场上有个别声音疑虑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重提计划经济”。例如:质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就是计划经济“万能的手”;统一大市场就如计划经济一样“一切由中央说了算”,市场价格、商品供给、配给渠道等都要“统一”,甚至出现“全国供销社”“统购统销”等说法。
“两者的内涵是不一样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章政表示,过去的“统一计划经济”是统购、统销、统管,主要是政府说了算,其中大部分资源是政府拥有,由指令分配,这是一种以集中管理代替市场机制的做法。而现在的“统一大市场”,是指市场服务的统一、市场标准的统一、市场监管的统一和消费者权益的统一,是通过价值规律来协调的统一化、开放化、竞争化、有序化的市场调节机制。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表示,将《意见》视为我国“重提计划经济”完全是误读。市场经济的普遍特征本身就包含了商品自由流通和生产要素自由流通,《意见》中的举措完全是市场化的。
五问:统一大市场是不是搞“自我循环”?
有声音认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建设一个完全自我内循环的封闭性市场,“这与经济全球化背道而驰”。对此,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刊文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要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推动疫后全球化。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余淼杰表示,建设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并不是封闭,而是为了更好地融入全球一体化中去。统一的国内大市场是“充分开放”的,这里包含了用开放的心态、开放的举措来扩大进口。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国内循环,又是再实现国际循环的一个方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表示,加快建设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有利于推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促进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形成对全球先进资源要素的强大引力场,还有利于提高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在国际竞争和合作中取得新优势。
六问:统一大市场会不会导致地方政府“躺平”?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上可以“躺平”。
“导致地方政府‘内卷’和‘躺平’的,不是法规标准、竞争规则和监管制度的统一,恰恰是由体制机制障碍引发的标准、规则、执法等不统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青表示,把市场规制和监管标准拉平后,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在推动市场发展方面就没有作用了。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能力,保障公平透明的区域竞争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才是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关注的核心。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何海峰认为,统一大市场不但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发挥空间变窄,反而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比如资本市场中区域和地方的股权市场,就需要地方发挥重要的“塔基作用”。
七问:统一大市场会不会助长“新的垄断”?
有声音认为,建设统一大市场容易助长新的垄断,尤其是对于极易规模化的互联网平台。对此,王青指出,统一市场首先有利于消除行政性垄断,而且对于放开自然垄断中可竞争业务,也会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中强调,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一方面要加强对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在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问:统一大市场会不会伤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全国统一大市场将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有声音担忧,这将使一些地区的产业和中小企业受到冲击,会导致“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局面。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张永军认为,中小企业将受益于《意见》所提出的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在竞争中的公平性。同时,通过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一些垄断行为将被进一步破除,有利于更多中小企业进入到更多的产业领域。
同时,全国统一大市场也将为更多民营企业创造新的机遇。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理事长史晋川认为,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民营经济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市场准入,将有助于打破各种行业垄断,鼓励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更为充分的市场竞争,从而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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