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是我们的机体每天都离不开的重要物质。我们现在喝的水都是经过水厂处理后输送到千家万户的“自来水”,尽管各地水源不同,但每家水厂出来的水都必须符合统一的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它可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目前我们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2006年修订的,已经是16年前的事了,很多情况都发生了变化。
人类对饮用水健康影响的科学研究在不断推进,关于饮用水中各种物质对健康影响的新发现不断刷新。
随着国力的增强、技术的成熟,原先因安全性或成本过高无法推广的化学物控制技术现在已经可以普遍使用。
根据实践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有些指标可以被其他指标所替代,或者目标化学物质禁用多年,实际监测中未检出或水平很低,不会对人群健康产生威胁。
因此,2022年3月15日,最新版本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获批发布,并将于2023年4月1日实施。
1
新增乙草胺、高氯酸盐、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4项指标
这四项指标均有可靠成熟的检测方法,且有较高的卫生学意义,因此此次标准修订增加至监测指标。
乙草胺是一种新型除草剂,近年来在我国使用量逐渐增加,水体中检出率也较高,而且根据毒理实验结果,对人群健康有较大潜在威胁。
高氯酸盐是火药、烟花的主要原料,在我国部分地区饮用水中浓度较高,根据流行病学和毒理学研究结果,其摄入量可能与人群甲状腺疾病升高有关。
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均为藻类爆发时非常有意义的指示指标。由于我国大多数饮用水水源都是地表水,藻类爆发污染水源已是全国各地地表水水源地主要的水质威胁。这两种物质是平时老百姓所说饮水中“土腥味”的组成成分,在浓度很低的情况下(10ng/L)就已经能被人所察觉。
2
删除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等13项指标。
以上13项指标在我国饮用水近年的检测/监测中未检出或未超标,或已在我国禁用五年以上,或有其他可替代性的指标。
3
修改耗氧量、氨氮2项指标名称。
耗氧量名称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名称改为氨(以N计),以更符合现实情况,让表述更明确。
4
调整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等8项指标限值。
这些指标限值的调整均为根据自上次标准发布以来相关的流行病学及毒理学资料,综合检测的灵敏度和实际工作需求,为达到最大程度保护人群健康的目的进行修订的。
5
调整10项指标的分类。
从之前的非常规指标提升为常规指标进行监测,包括: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卤甲烷、氨(以N计)。
从原先的常规指标降至扩展指标进行监测,包括:四氯化碳、挥发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升级为常规指标的化学物有较高的检出率及检出浓度,提示较高的健康风险,或者在实践中发现具有很好的提示污染作用,敏感性特异性很好,但之前并未作为常规指标进行监测。
⬇ 降级为扩展指标的化学物主要由于多年监测检测和调查,饮用水中该类指标超标率较低,仅为局部点状污染或区域性污染。
此外,本次修订还补充了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实施条件,统一了农村和城市饮用水卫生要求,增加附录A的指标等,使表述更加明确。
这部崭新的《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我国饮用水卫生工作人员近年来非常重要的工作成果,也将指导我们接下来一段时间的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为保障我国人民饮用水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起到“守护神”的作用。
来源:上海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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