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已经2022年7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通过,并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报经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10月22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的通知》(沪食药监规〔2017〕14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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