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30批次,其中合格525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恩诺沙星、噻虫胺和乙酰甲胺磷]、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酒类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新(合格).xls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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