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方便食品、饼干、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907批次,其中合格901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酸价);食用农产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噻虫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镉(以Cd计)和三唑磷)],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信息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