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具体来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等工作任务,皆与市场监管工作直接相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近日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充满活力、充满韧性的亿万经营主体;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场监管部门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筑牢坚实基础。
罗文
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记者:您如何评价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成果?开局之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如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罗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规模大幅拓展、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日益改善,各类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总量的稳定增长和国家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尤为重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贴近市场、贴近经营主体的优势,进一步优化监管理念、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思路举措,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筑牢坚实基础。
一是深化改革激活力。一方面,要完善市场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构建统一规范、公正透明的监管规则,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另一方面,也要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公平竞争强活力。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规范监管和推动发展并重,切实当好公平竞争制度的建设者、市场公平竞争的保护者、消费者利益的维护者、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护卫者,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是法治监管保活力。激发市场活力,还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化手段,把监管执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企业的可预期性;进一步把握好执法尺度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以公平公正监管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统筹“法理情”、把握“时度效”,让监管执法既彰显力度又不失温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一直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建设运行,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图为市民在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图:新华社)
四是惠企助企增活力。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市场活力最集中的体现。市场监管部门以更大力度完善和落实助企帮扶措施,设身处地为企业出实招、解难题;更好地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大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力度;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等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规范秩序促活力。营造激发市场活力的“软环境”,离不开规范市场秩序的“硬手段”。对于价格欺诈、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破坏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决不手软。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我们将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良好的市场秩序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建设质量强国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图为3月11日,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合肥市一家超市内对商品随机抽检(图:新华社)
三方面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记者: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方面有哪些工作计划?
罗文: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建设质量强国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民质量意识显著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今年,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纲要》的贯彻落实。
一是夯实“一个基础”。“基础”是指质量基础设施,包括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质量基础设施是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支撑。我们将加快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优化政府和市场标准供给结构;健全质量认证制度,提升综合检验检测能力。我们要遴选建设一批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更好释放服务效能。
二是开展“两个行动”。“两个行动”是指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产品质量方面,聚焦食品、药品等重点品类,以及老年人、学生、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在服务质量方面,重点是加强生活性服务质量监管,瞄准突出问题,一个一个行业去抓,进一步改善消费体验,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
三是实施“三个工程”。面向区域,我们将实施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探索建设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创建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面向产业,我们将实施产业链质量提升工程,协同推进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加快产业体系质量升级,促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增强产业竞争力。面向企业,我们将实施中国品牌建设工程,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助力打造更多的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实施支持个体电商通过地址变更方式拓展线下经营渠道、支持个体电商采用“一照多址”方式记载多经营场所信息、支持个体电商通过“个转企”方式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等多项举措。图为3月23日,个体工商户刘鹏琨领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成为全国首家个体网店转变为实体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图:中新社)
持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在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罗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公平竞争制度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公平竞争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中发挥著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对公平竞争的要求更加迫切。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持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第一,筑牢公平竞争法治基础。去年,我们已经修改了《反垄断法》。目前,我们正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工作。同时,也在完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等有关法规和指南,力求让监管规则更加明确、执法程序更加清晰,让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的赛道上你追我赶、共同提高。
第二,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在数字经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我们要加强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强化预防性监管,尤其是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帮助企业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及时纠治竞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
第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我们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第四,营造公平竞争良好氛围。我们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年度执法报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意识。
不断提升互联网平台常态化监管水平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大显身手。作为平台经济的主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将如何支持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罗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先后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升对互联网平台的常态化监管水平。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举措,来引导互联网平台的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规则制度供给,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基础性规则制度,完善指南、指引、标准等配套制度,以公开公正透明的规则制度向市场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二是推进监管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平台监管高效协同。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监管责任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等综合协调机制作用,完善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沟通协调和对接合作机制。
三是创新常态化监管模式,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抓住合规管理的关键环节,按照可操作、可实现、可检查原则,健全互联网平台合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细分领域合规评价指标,完善政府部门抽查考核、日常监管、正向激励、违规处罚等措施,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互联网平台监管执法中的应用,加快建设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加强全网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重点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快速响应、及时处置,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是优化服务举措,更好释放数字经济发展动能。我们要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支持鼓励地方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积极培育网络经营主体,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
加大帮扶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记者:以小摊贩为代表的个体经济在稳经济、促就业方面发挥著重要支撑作用。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罗文: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鼓励、支持、引导下,我国个体工商户实现蓬勃发展,从2013年的4,000多万户增长到目前的1.18亿户,在吸纳和稳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和家庭为单位从事经营活动,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下,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需要倍加呵护的一类经营主体。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帮扶支持力度,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我们要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在社保、税费等方面积极研究支持政策,继续办好“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是实施好分型分类培育试点。我们要针对个体工商户“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种不同类型,以及“名特优新”四个不同类别,实施有针对性地培育和科学精准帮扶。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三是用好个体工商户服务平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共享,整合各方资源,为广大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培训、招聘用工、法律政策等各项信息服务,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帮助广大个体工商户更好发挥优势、融入市场。
四是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我们要探索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融入监管服务全过程,尤其是要推动市场监管所党建工作指导站应建尽建,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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