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主会场设在广东省惠州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21个省(区、市)设分会场,主、分会场同步销毁。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在惠州主会场参加活动并讲话,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李心致辞。重庆、甘肃、宁夏等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活动。
本次统一销毁行动是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是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据统计,此次行动全国共销毁侵权假冒伪劣防疫物资、食品药品、服装鞋帽、烟酒、化妆品和盗版出版物等200多个品种、重量4734.2吨、货值达8.3亿元。销毁采取绿色环保、无害化方式进行。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多措并举维护中外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从2019年开始,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统筹推进、多地联动,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销毁行动品牌效应凸显。
启动仪式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惠州市政府负责同志作发言。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邮政局等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同志,22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国家驻华领事馆官员,以及行业协会、中外权利人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活动。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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