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年,根据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节日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节日食品64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21大类食品。经检验,645批次样品全部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监督抽检合格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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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应注意健康饮食,食物多样,合理搭配,不暴饮暴食。
外出就餐时,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优先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且实施“明厨亮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的餐厅。
选购食品应首选正规商超、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产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
不要选购外包装破损和超出保质期的食品。
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或隔离罩上,是否有类似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的标签标注内容,应特别注意选购散装食品的卫生状况和保质期。
信息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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