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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保健食品“陷阱”! 守护老年消费安全

发布时间:2024-08-12 11:18   浏览:347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升

保健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趁机

利用老年人的健康焦虑

通过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等手段

将保健食品和一些

非法宣称功能的普通食品包装成“神药”

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

严重侵害了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近日,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修甲店正在销售一款名为“不觉晓牌不觉晓口服液”保健食品。






经查,该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683,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改善睡眠,适宜人群为睡眠状况不佳者。当事人在该保健食品的宣传资料上标有:“不觉晓口服液所含功效成分为总黄酮,具有修复因真菌感染而被破坏或死亡的甲床细胞组织,恢复甲床原有结构和功能,促进指(趾)甲快速生长”的内容。又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7月开始销售该口服液,为提升销量,当事人自行制作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资料,并通过举办各类  健康咨询活动,将有灰指甲康复需求的中老年人引流到店内,在健康咨询服务中通过面对面口述、展示宣传资料、微信推送宣传信息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觉晓牌不觉晓口服液”可修复因真菌感染而被破坏或死亡的甲床细胞组织的虚假宣传。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655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信息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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