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于2017年3月20日起实施。自条例实施以来,本市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近年来食品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对市场主体进行规范引导。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条例》等,我局起草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修改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期限为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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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修改草案)
信息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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