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稞干酒执行标准问题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时间:2010-11-30
卫监督函〔2010〕400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青稞干酒检测执行标准问题的请示》(浙卫〔2010〕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发酵酒中葡萄酒和果酒允许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青稞干酒不得使用山梨酸钾。
此复。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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