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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要求5月31日前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

发布时间:2014-03-04 10:09   浏览:650

食药监总局要求531日前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流通销售等一系列加严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今年531日前全部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处置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面对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和日益艰巨的监管任务,食品安全将各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变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攻坚克难、迎难而上,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方法,切实把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做得更好。

    会议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针对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安全隐患多的重点区域、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和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紧紧围绕"三重一大",集中力量抓好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各地要紧紧围绕重点食品,突出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活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专项整治要从生产许可、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市场流通等各个环节,排查风险、整治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进生产条件,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特别是要进一步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流通销售等一系列加严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今年531日前全部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各地要紧紧围绕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对食品问题多发区、食品生产集聚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示范区等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切实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等纳入监管视野,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科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继续抓好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任务,紧紧抓住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重点问题,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和整治力度。同时,还要继续加大监督抽检和治理力度,督促企业改进工艺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科学防范安全风险。

    四是继续抓好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各地要紧紧围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聚餐场所和大型食品批发零售场所,制定落实方案、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的力度,把监管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重点要在发挥大型食品企业示范带头作用上下功夫,在大力培育和保护食品品牌上做文章,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积极争创食品品牌,用品牌保证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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