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近期发布六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近期,本市发布了《冷鲜鸡生产经营卫生规范》、《集体用餐配送膳食》、《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预包装冷藏膳食》、《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6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6项标准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冷鲜鸡生产经营卫生规范》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为防控禽流感疫情,本市实施季节性关闭活鸡交易。为满足本市居民食用活禽的需求,本市有关部门推进冷鲜鸡生产经营。从卫生学和营养学角度来看,冷鲜鸡比活鸡更为安全,营养价值也更高,也能保持活鸡的口感。为规范冷鲜鸡的加工经营行为,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在2013年下半年紧急启动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冷鲜鸡生产经营卫生规范》的立项。
该标准是国内首个覆盖检疫、屠宰、冷却、包装、贮存、运输、检验、销售等全过程的冷鲜鸡食品安全标准,对冷鲜鸡的温度、保质期限、消毒、包装等也提出了具体规定。标准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一是要求全程冷链,屠宰后迅速冷却,使鸡胴体中心问题保持在0-4℃,并在后续的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4℃;二是宰后消毒处理,宰杀后及胴体在冷却同时,适用低浓度食品级消毒剂进行消毒;三是产品密封包装,冷鲜鸡胴体应独立密封包装;四是限定保质期限,冷鲜鸡最长保质期不得超过6天。标准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二、《集体用餐配送膳食》、《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预包装冷藏膳食》、《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包括配送集体单位的盒饭和桶饭,全市每天生产配送100余万人份。预包装冷藏膳食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产品,包括便利店内销售的盒饭、饭团、手卷、面条、米粉等,全市每天供应数量超过30万份。目前我国没有上述两类产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食药监局对2005年制定的地方标准《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进行了修订,发布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预包装冷藏膳食》以及《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4项标准。
2项产品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和《预包装冷藏膳食》分别规定了两类产品的微生物限量、标签标识和保质期要求。相配套的两项规范标准为《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和《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分别规定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和预包装冷藏膳食的生产加工工艺、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过程控制、食品留样和检验、食品溯源和召回以及卫生管理等要求,《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还规定了推荐的学生盒饭营养指标。《预包装冷藏膳食》和《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另外2个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三、《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
2009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食品零售业现场制售卫生基本要求》。实施五年来,对本市加强现制现售食品科学化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现制现售的方式、品种、工艺等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有必要对原标准予以修订和完善。该项标准适用于专门从事即食食品现制现售的店铺,超市、商店和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区域,餐饮服务单位内专用于食品现制现售的区域,不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和饮用水的现制现售,也不适用于从事食品现制现售的摊贩。该标准规定了即食食品的制作销售场所、设施设备、过程控制和卫生管理等要求。
至此,《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本市已经发布2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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