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首批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质检总局《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52号令)、《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总局第145号令)、《关于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总局2013年第62号公告)要求,质检总局实施了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列名单为首批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详见质检总局网站公布的信息。 二、注册审核工作还在进展中,符合注册要求的企业将陆续增补进名单中,并在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三、自即日起,非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品不得进口。 质检总局 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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