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沪食药监法〔2014〕536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浦东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推进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根据本市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市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的规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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