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14〕4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形成“质量、品牌、技术、服务”竞争新优势精神,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要求,根据《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关于品牌建设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4〕313号),决定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发动本辖区、集团公司及行业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参加品牌价值评价,并于9月10日前汇总审核参评企业的数据信息和有关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我局质量管理处。有关表格可到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algls.aqsiq.gov.cn/)下载。
联系人:华希、周志强联系电话:54264052,54261097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