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4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5 10:43   浏览:684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4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实施办法》《出口宠物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经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核以及质检总局文件审查和现场考核,平谷区国家级出口桃及桃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188个示范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名单附后),批准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
 
 
质检总局
2014年11月20日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