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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调整市民服务热线食品药品安全工单派发渠道的函

发布时间:2014-12-17 02:59   浏览:643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调整市民服务热线食品药品安全工单派发渠道的函
沪食药监办〔2014〕1018号
上海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继浦东新区政府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后,从2014年10月20日起,本市8个中心城区(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黄浦、静安)完成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并工作并成立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取消了原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垂直管理体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由所在地政府属地化管理。
  为此,我局及时调整完善相应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根据投诉举报事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了市局与9个区市场监管局的事权划分,保障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的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效率,现提请贵办将原派发我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单(如无证食品经营扰民类等)调整为直接派发至相关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交办其对应的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理由如下:
  一、从市民向12345热线投诉的诉求内容来看,涉及无证食品经营扰民类的案件全年(至12月初)共计5196件,占55.5%。其中涉及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3513件,占77.6%。此类诉求内容多要求对无证食品经营予以取缔。
  二、从无证食品经营监管执法模式来看,对于该类问题的实际监管,往往需要通过多部门的联合整治进行处置。而属地化管理后,由工商、质监、食药监合并组成的区市场监管局,对于无证食品经营监管执法具有更快速、更有效的特点。
  三、从工单派发后的处置效率来看,通过市民热线直接派发至区市场监管局的上级区人民政府,对于具体经办部门更有监督执行力。同时区人民政府对于地址信息的熟悉和准确判断,转派效率更高,能够缩短工单流转及办理时长。
  四、从效能监察的对象合理度来看,区市场监管局代表了区人民政府对于市民呼声的响应,反映了区人民政府的行政效能,通过市民热线(12345)将食品药品安全工单直接派发给区人民政府方式,能使效能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因此,我局建议将中心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工单派发渠道调整为直接派发至区人民政府,实现属地管理、分级核查,可以提升市民热线(12345)工单流转效率,及时有效处置市民的投诉举报诉求。
  特此函商。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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