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2015版)意见的函
沪食药监食生〔2014〕991号
各分局、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相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品种目录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本市原有白切羊肉和崇明糕两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的基础上,市食药监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2015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陈向荣,电话:63356368;传真:63356023,电子邮箱:chenxiangrong@smda.gov.cn。
附件:《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2015版,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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