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暨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转载自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
2015年4月27~28日,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暨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就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强调,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政治责任,牢记使命担当,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力争通过四到五年的努力,实现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兽药和相应的食用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要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加强日常监督和抽检检测,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并向基层倾斜监管力量;要实施最严厉处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严肃追责;要实现最严肃问责,注重加强对监管者、领导者履职情况的监督,对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会议还对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建设提出了要求。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在会议开始时讲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总局副局长王明珠主持了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和总局副局长焦红分别在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以及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上作了总结,总局其他党组成员李五四、吴浈、孙咸泽、郭文奇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以及相关负责人,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