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监督抽检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标准信息
征求意见
知识之窗
加入协会
入会须知
入会流程
会员申请
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户登陆
登录
友情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质量协会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中国食品科技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台湾地区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DDT
发布时间:2015-05-15 01:28
浏览:521
台湾地区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DDT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台湾地区“卫福部”近日表示,参照“行政院卫生署”2005年11月2日卫署药字第0940338432号公告及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第1项规定,含有DDT成分的玫瑰花瓣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并自2006年6月1日起,禁止贩卖、供应或意图贩卖而陈列。台“食药署”现已责成地方“卫生局”协助该原料等流向追踪调查,若调查结果确有损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将按“消费者保护法”第36条规定,要求厂商限期下架回收相关产品。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