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沪食药监办〔2015〕366号
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年7号)的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15]16号),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5年7月3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市局办公室。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