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研讨会
转载自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市场销售监管工作,2015年9月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会同食监二司组织召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研讨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等行业协会负责人,部分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就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含义,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义务、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义务、快速检测的法律效力、食用农产品保质期、食用农产品的分装、合格证明文件的形式、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加深了认识,增进了理解。
与会代表对总局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方式表示欢迎,对通过严格市场监管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做法表示肯定,并希望抓紧修改完善,明确各方责任,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争取尽快出台。
总局法制司表示,将认真梳理分析各方意见,深入论证相关制度措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确保规章科学、管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